(一)增值税概述
增值税是以商品(含应税劳务)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。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用于生产、经营的固定资产中已含的税款,在购置当期全部一次扣除。
(二)一般纳税企业的账务处理
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、抵扣、交纳、退税及转出等情况,应在“应交税费”科目下设置“应交增值税”明细科目,并在“应交增值税”明细账内设置“进项税额”、“已交税金”、“销项税额”、“出口退税”、“进项税额转出”等专栏。
1.采购商品和接受应税劳务
借:材料采购
原材料
固定资产等
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
贷:银行存款等
【教材例2-30】A企业购入原材料一批,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60 000元,增值税税额10 200元,货物尚未到达,货款和进项税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。该企业采用计划成本对原材料进行核算。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:
借:材料采购 60 000
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 10 200
贷:银行存款 70
200
【教材例2-31】B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设备一台,价款及运输保险等费用合计300 000元,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51 000元,款项尚未支付。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:
借:固定资产 300
000
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 51 000
贷:应付账款 351
000
【教材例2-32】C商场购入免税农产品一批,价款100 000元,规定的扣除率为13%,货物尚未到达,货款已用银行款支付。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:
借:材料采购或库存商品等 87 000
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 13 000
贷:银行存款 100
000
进项税额=购买价款×扣除率=100 000×13%=13 000(元)
【教材例2-33】D企业生产车间委托外单位修理机器设备,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修理费用10
000元,增值税税额1 700元,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。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:
借:制造费用 10
000
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 1
700
贷:银行存款 11
700
【教材例2-34】某企业从外地购入原材料一批,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10 000元,另外向运输公司支付运输费用5 000元。货物已运抵并验收入库,按计划成本核算。货款、进项税额和运输费用已用银行存款支付。增值税税率为17%,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的扣除率为7%。该企业有关的会计分录如下:
借:材料采购 14 650
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
2 050
贷:银行存款 16 700
本例中,进项税额=10 000×17%+5 000×7%=2 050(元)
材料成本=10 000+5
000×(1-7%)=14 650(元)
2.进项税额转出
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(不含自然灾害造成的)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(如用于非应税项目、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),其进项税额应通过“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转出)”科目转入有关科目,借记“待处理财产损溢”、“在建工程”、“应付职工薪酬”等科目,贷记“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转出)”科目;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进项税额,应与遭受非常损失的购进货物、在产品或库存商品的成本一并处理。
【教材例2-35】E企业库存材料因意外火灾(非自然灾害)毁损一批,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的成本为10 000元,增值税税额1 700元。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:
借:待处理财产损溢——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1 700
贷:原材料 10 000
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转出)1 700
【教材例2-36】F企业因火灾(非自然灾害)毁损库存商品一批,其实际成本80 000元,经确认损失外购材料的增值税13 600元。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:
借:待处理财产损溢——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93 600
贷:库存商品 80 000
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转出)13 600
【教材例2-37】H企业所属的职工医院维修领用原材料5 000元,其购入时支付的增值税为850元。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:
借:应付职工薪酬——职工福利 5 850
贷:原材料 5 000
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转出) 850
3.销售物资或者提供应税劳务
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,按照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,借记“应收账款”、“应收票据”、“银行存款”等科目,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,贷记“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”科目,按照实现的营业收入,贷记“主营业务收入”、“其他业务收入”等科目。发生的销售退回,做相反的会计分录。
企业将自产、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,应当参照企业销售物资或者提供应税劳务进行会计处理。
【教材例2-38】K企业销售产品一批,价款500
000元,按规定应收取增值税税额85 000元,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给买方,款项尚未收到。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:
借:应收账款
585 000
贷:主营业务收入 500 000
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 85 000
【教材例2-39】M企业为外单位代加工电脑桌400个,每个收取加工费100元,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%,加工完成,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。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:
借:银行存款 46 800
贷:主营业务收入 40
000
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 6
800
4.视同销售行为
企业的有些交易和事项从会计角度看不属于销售行为,不能确认销售收入,但是按照税法规定,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,计算应交增值税。如建造仓库领用本企业产品,其会计分录为:
借:在建工程
贷:库存商品
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
【教材例2-40】N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自行建造职工俱乐部。该批产品的成本为200 000元,计税价格为300 000元。增值税税率为17%。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:
借:在建工程 251 000
贷:库存商品 200 000
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 51 000
企业在建工程领用自己生产的产品的销项税额=300 000×17%=51 000(元)
5.出口退税
借:其他应收款
贷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出口退税)
6.交纳增值税
借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已交税金)
贷:银行存款
【教材例2-41】某企业以银行存款交纳本月增值税100 000元。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:
借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已交税金) 100 000
贷:银行存款 100 000
【教材例2-42】某企业本月发生销项税税额合计84 770元,进项税额转出24 578元,进项税额20 440元,已交增值税60 000元。
该企业本月“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”科目的余额为:
84
770+24 578-20 440-60 000=28 908(元)
该余额在贷方,表示企业尚未交纳增值税28 908元。